档案馆是学校收集、保存、利用档案的部门。
校史馆负责校史的挖掘整理等工作,与档案馆合署办公。
工作职责包括:
1.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、政策和规范。
2.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,对学校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、指导和检查。
3.负责各类档案及资料的收集、鉴定、整理、保管、检索、编研、利用、统计等工作。
4.负责对各部门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,指导、监督和检查相关部门档案工作。
5.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开展档案编研,参与编史修志工作。
6.开展档案宣传、咨询活动,提升全校师生档案意识。
7.开展档案信息化、数字化建设,推动全校档案工作的信息化管理与服务。
8.开展档案理论和学术研究活动,组织、参加档案工作的协作与交流活动。
9.负责校史馆、张闻天陈列馆以及严恺、徐芝纶、刘光文陈列室的规划建设与日常管理、开放利用工作,凝练河海特色文化,充分发挥学校人文资源的教育、宣传及交流功能。
10.负责校史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保存,并组织校史的编研工作。
11.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