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下载《河海大学科学技术档案审查表》和《档案馆科技文件材料交接单》(见附件),请仔细填写表格各项内容并请相关人员签字。
2.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,填报项目结项信息,并上传项目结题验收文档扫描件。
3.带齐应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,内容包括有包括科研管理、科研准备、研究实验、总结鉴定、申报奖励、推广应用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。
特别提醒:
(1)提交的研究工作报告、成果报告、论文专著等需加盖河海大学成果专用章(在科技处办理);
(2)科研项目专家评审意见及鉴定会材料主要以委托方验收意见为准,如委托方未组织验收,需提供校内同行专家验收意见,校内专家验收意见模板和具体要求请咨询科技处,横向项目需另提供委托方同意结题验收的函并加盖委托方公章。
4.依据档案法要求和学校规定,归档文件材料应为原件,非纸质材料应有文字说明一并归档,外文材料应与中文翻译件一起归档。归档文件材料若无原件,扫描件、复制件需经学院审核盖章后方可办理归档。
5.归档地点:档案馆二楼201科技档案室
咨询电话:83786463 王老师
档案馆科技文件材料交接单.doc 河海大学科学技术档案审查表.doc